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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9/5/20 6:18:51  作者:化学学院  来源:化学学院  查看:1262  评论:0
内容摘要: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教安﹝2019﹞3号文件)和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教安﹝20193号文件)和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和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爆炸、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通化师范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通化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学校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确保实验室安全作为学校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实验人员的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做到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坚决筑牢实验室安全防范基础,抓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保证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项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成立实验室安全督查/协查队负责实验室的日常检查;各学院成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负责本学院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

(一)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朱俊义

副组长:肖平  张东鸣  郭璟瑞

  员:赵江  张秋菊  林松  霍勇  夏广清及实验室所属学院负责人(排名不分先后)

    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职责:审定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宣传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意义;审定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

      任:赵 

    副主任:肖亚奇

      员:管智聪  刘兴琴  张晓琳(排名不分先后)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工作职责:制订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执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并组织具体实施;形成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报告;修订完善学校层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实验室安全督查/协查队

 由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后勤处、教务处、科研处相关人员及各学院实验室管理员组成实验室安全督查/协查队。

主要工作职责:对实验室进行日常检查,向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检查结果。

(四)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党政一把手挂帅,实验室负责人参加。

主要工作职责:领导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学院层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等,排查整改实验室安全隐患,统计上报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等。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组织体系

1.建立健全学校层面安全责任体系

2.建立健全学院层面安全责任体系

3.经费保障情况

(二)规章制度

1.修订完善学校层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修订完善学院层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3.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安全教育

1.有教育培训计划

2.专项行动组织与实施情况

3.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宣传情况

(四)实验室环境与管理

1.场所情况

2.卫生和环境情况

3.学校建有危险品仓库、化学实验废弃物中转站、生化固废中转站等

4.实验室内安全检查

(五)安全设施

1.应急设施

2.通风系统

(六)水电安全

(七)化学安全

1.化学试剂存放

2.剧毒品管理

3.易制毒品等特殊药品管理

4.实验气体管理

5.化学废弃物处置

6.其他化学安全

(八)生物安全

(九)辐射安全

(十)仪器设备安全

(十一)个人防护与其他

四、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共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415日至430日)

各学院要按要求进行布置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对本学院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学校层面的检查项目由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自查整改。

实验室自查整改参照《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附件1)进行,整改后自查结果仍为基本符合或不符合的需进行问题说明,并填报自查台账。自查整改后,于430日之前,将《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附件1,学校层面的检查项目各学院检查结果选择“不适用”)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报送资产管理处。联系人:管智聪,联系电话:3202099,邮箱:532215859@qq.com

  (二)现场检查阶段(201956日至2019510日)

现场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被检查学院。学院应全力配合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资料。学院根据现场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形成现场检查整改报告,按时报送资产管理处,并进行整改。

(三)整改总结阶段(2019511日至531日)

1.提高政治站位,以问题为导向,系统梳理专项行动整改台账,理清思路,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真正总结出务实、管用的制度办法,找出继续努力的方向。一是梳理典型经验,理清哪些问题解决了、实验室安全有了哪些提高,在整改工作中有哪些经验和亮点、行之有效的办法。能够固化的,制定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效。二是总结存在问题,弄清哪些问题尚未解决,具体原因是什么,下一步怎么继续抓好整改,有哪些教训值得汲取,在今后工作中如何有效防范,列出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2.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和现场抽查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对于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于531之前,将自查报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和自查台账加盖单位公章,以正式文件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准备。

 

附件:1.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通化师范学院

                                 2019年4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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