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活动

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5/11 21:39:20  作者:化学学院  来源:化学学院  查看:892  评论:0
内容摘要:校内各单位:根据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作安排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我校拟于5月份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宣传月活动,为确保学习效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作安排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我校拟于5月份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宣传月活动,为确保学习效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第8 次常委会会议和省信访联席会议 2023 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要求,紧扣国家信访局“135”施工路线图和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切实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忠诚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为建设吉林省一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取得新突破贡献信访力量。

二、宣传重点

深入挖掘《条例》实施一年来,各单位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经验、涌现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解读《条例》内容,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常态长效,大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浓厚氛围,为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学校信访工作新局面凝心聚力。

三、时间安排

2023年5月,为期一个月。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站位,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通知》作为 5月份的重要工作,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信访工作条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与责任分工,确保“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领导到位。

二是严密组织,不断营造宣传氛围。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研究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方案,通过采取印发宣传手册、制作板报展板、开展知识问答、利用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QQ平台等多种措施方法,积极营造全面宣传氛围。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对所属单位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和调研指导,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落地落实

三是学用结合,切实提高工作实效。要坚持学以致用,边学习、边整改、边规范,积极以《信访工作条例》全面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处置工作流程,依法依规推进信访矛盾问题化解。

四是认真总结,及时做好统计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取得实效,填写《通化师范学院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宣传月活动台账》,并以单位命名于526日前发送到
邮箱:
THNU_bgs@thnu.edu.cn。联系人:韩静龙,联系电话:15804356699  666699

 

附件:《通化师范学院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宣传月活动台账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3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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