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方法:
登录教务管理后进入学生成绩菜单,再进入申请重修菜单,出现相应科目后点击申请,如想取消点击取消按钮即可,但需在规定报名期限内进行。
如发现课程已经开设但又不显示该课程(系统会显示“没有相关数”)而无法申请的,学生请于8月30日前,将想要申请课程的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由班级负责人汇总后,报给学生所在学院,待数据处理完成后,学生需再次上网报名。
四、重修听课:
1.重修数据整理完成后将统一下发重修听课证到各学院;
2.学生根据个人课程表选择参加重修的班级和授课教师,并持重修听课证到任课教师处注册听课,如因课程冲突或其它原因无法跟班听课的,可以进行自修;
3.学生参加相关重修课程的考试必须持重修听课证,无证的一律禁入考场,听课证丢失可到教务处教务科补办,补办时间为每周三下午。
五、重修注意事项:
1.各学院注意通知往届生
2.重修考试时间与期末考试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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