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和吉林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化学学院2021年“四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通化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通师办发【2021】16号)文件精神以及10月5日召开的专项会议部署,化学学院于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组织召开针对全体在校学生召开2021年“四项奖助学金”政策讲解及动员会议,会议由辅导员吴天娇、张鸣宇主持召开,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会上,两位辅导员分别向各自主管年级学生传达介绍《通化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针对“四项奖助学金”的成绩要求、报名流程、名额分配、评审流程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鼓励动员符合成绩要求和2021年评困认定学生积极申报。与此同时,针对评审流程也作出详细介绍,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领导小组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合理评选,并最终再次审核资质。
本次评审政策讲解及动员会议,不仅全面细致的解读了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细则要求,同时也侧面激励了化学学院学生,在努力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在砥砺人生中实现人生价值的昂扬斗志,全民确保优秀的学生得到应有的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相应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