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质评函﹝2023﹞4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效益年”活动的通知》(吉高教〔2023〕3号)要求,贯彻落实高教处“四不两直”,学校定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21日(教学第11-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课堂教学质量专项督查和互查
1.学校层面。全体校领导、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通化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开展听课活动。
2.学院层面
(1)院部听课自查。各院部教学质评工作小组要全面深入教学一线,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结对听课互查。各院部教学质评工作小组结对听课互查,每周不少于4次,结对名单见附件1。
(3)各院部教学质评工作小组每次听课成员不少于3人,每位听课成员依据《通化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教学质评工作小组组长填写《通化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汇总表》(见附件3),评价表、汇总表各一式两份,一份提交质量处,一份留学院存档。
(4)评价结果使用。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以及本次专项督查互查发现存在教学问题的教师,将依照《通化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罚办法》处理,并认定为课堂教学质量不达标,取消教师个人当年教学评奖评优资格,并在教学单位绩效考核中扣分。
(二)网上评教
网上评教主体由三部分构成:学生评价(权重占40%)、同行评价(权重占30%)、专家评价(权重占30%)。学生评价由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统一设置、学院自行组织学生评教;同行评价及专家评价由学院单独设置并组织相关领导及教师进行评教。
(三)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
各教学院部及时向班级教学信息员收集本学期有关教师教学状态、学生学习状态、教学建议等信息,形成“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清单”,清单中包括反馈时间、方式、问题、建议等内容。
(四)师生座谈会
各教学院部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全面了解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困难和需求,认真听取师生的意见与建议,做好记录并汇总,座谈会提纲由各教学院部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五)开展认证培训需求调查
为高质量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有序推进认证整改,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特组织认证培训需求调查。
1.调查对象:19个教学院部
2.调查时间:5月8日—5月11日
3.调查要求:本次调查由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负责问卷的编制、回收,请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4.调查问卷请登录学习通进入教师工作台,点击认证培训需求进行填写。
(六)学生学习情况调查问卷
1.调查对象: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全体学生
2.调查时间:5月10日—5月14日
3.调查要求:本次调查由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负责问卷的编制、录入和数据导出,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认真填写。
4.调查问卷请学生登录学习通进入学生综合服务模块,点击学生调查问卷进行填写。
二、材料提交及时间要求
1.各院部教学质评工作小组每周汇总整理督查互查的听课情况,形成专项听课总结报告。报告格式内容参照附件4。
2.各院部教学质评工作小组对本学期期中教学工作进行自查。自查总结报告格式内容参照附件5。
3.各院部积极落实学院领导干部、院部质评工作小组听课等工作,并以新闻报道的方式于5月21日前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宣传。
4.各院部材料统一由教学秘书提交。
(1)分别于第11周和第12周周五下午16:00前,将专项听课总结报告、《通化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通化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汇总表》发送至质量处工作邮箱zlcthnu2020@163.com。
(2)2023年5月19日16:00前,上传自查总结报告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https://thnuzlc.mh.chaoxing.com/)左侧菜单栏中院部工作台的“院部材料袋”- “期中自查总结”处。
附件1《课堂教学专项检查结对互查名单》
附件2《通化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件3《通化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汇总表》
附件4《 学院(部)教学质评工作小组专项听课总结报告》
附件5《 学院(部)期中自查总结报告》
联 系 人: 张 馨
联系电话: 665623
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