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质评函﹝2020﹞9号
各教学单位:
学校定于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27日(教学第10-14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1.网上评教
网上评教主体由三部分构成:学生评价(权重占40%),同行评价(权重占30%),专家评价(权重占30%)。学生评价由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统一设置、学院自行组织学生评教;同行评价及专家评价由学院单独设置并组织相关领导及教师进行评教。
2.2020级新生教学满意度调查
各单位针对2020级新生,自行开展教学满意度问卷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调查报告,以帮助持续改进教学质量。调查内容可集中在教学质量、课程安排、教师水平等方面。各单位自行设计调查问卷,问题项需体现专业特点;问卷发放与回收建议采用“问卷星”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自行设计的问卷在向学生发放前,必须提交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审核。
3.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
各单位及时向每班的教学信息员收集本学期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教学状态、教学水平,学生的学习状态,教学建议等。形成“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清单”,清单中包括反馈时间、方式、问题、建议等内容。
4.各单位认真组织召开师生系列座谈会,交流教学及教学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与建议,做好记录并汇总,及时反馈信息。座谈会提纲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5.领导干部听课
各单位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听课制度要求,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指导教师的教学成长,并能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6.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各单位教研室活动能结合本学期校院教学工作的重点并能有创新的开展工作。
二、材料提交及时间要求
1.各单位成立教学检查组,对本学期期中教学工作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总结报告”。报告格式不限,内容除必须包括“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清单”“2020级新生满意度调查报告(内含问卷)”“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外,其他内容不限。
2.“自查总结报告”电子版于11月27日前以PDF格式传至QQ邮箱529231905@qq.com。
3.各单位积极落实新生问卷调查、教学信息员及教研室活动等工作,及时以新闻报道的方式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宣传。
联系人:陆雪莲 联系电话:15044582021
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