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质量达标认定的通知
质评函﹝2021﹞10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2021年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的落实,根据《通化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达标认定办法(试行)》要求,开展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达标认定活动。现将认定活动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1年需要参加达标认定的教师。
二、认定时间
教学第9周-第15周。
三、认定听课形式
认定听课形式有现场听课与线上听课两种,以本学期授课形式为准。
四、认定说明
1. 接受认定的教师,须向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表见附表1);各单位汇总教师认定申请情况并填写汇总表(汇总表见附表2)。
2. 申请免认定的教师,必须同时提交认定申请表和免认定证明材料。
3. 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统筹安排认定时间,并及时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4. 听课专家从学校听课专家库(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校院督导、教授、骨干教师、教研室主任)中随机抽取,按照专业就近的原则,安排专家组听课。
5. 专家组选取认定教师学期中任何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随堂听课;针对学期中没有课堂教学任务但仍需参加认定的教师,由教师在申请时,在申请表中填写三次课程安排,最后由专家组随机选择听课节次与听课时间。专家组现场听课或在线听课后需及时打分评价(现场听课评价指标见附表3、线上听课评价指标见附表4)。
6. 认定结果按照《通化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达标认定办法(试行)》进行综合评价,认定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7. 认定结果将在教学第18周向各教学单位反馈。
五、工作要求
1. 各院部要履行办学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宣传动员。
2. 各院部要带领全体教师再次认真学习《通化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达标认定办法(试行)》,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3. 请各院部教学秘书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本单位教师的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PDF格式)一并上传至学习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纸质盖章版的申请表和汇总表于9月30日下班前送到质量处办公室(行政楼210)。
【具体操作】进入“通师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官网 https://zljd.thnu.edu.cn/,点击左侧绿色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登录个人学习通账号和密码,在左侧菜单栏的院部工作台中“课堂教学质量达标认定材料”处上传本单位相关材料。
联系人:段昕彤
联系电话:13664355791/669789。
附表:1. 通化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达标认定申请表
{C}2. {C}{C}{C}{C}通化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达标认定汇总表
{C}3. {C}{C}{C}{C}通化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达标认定评价表(专家现场听课评价用表)
{C}4. {C}{C}{C}{C}通化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达标认定评价表(专家线上听课评价用表)
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