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质评函﹝2023﹞1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效益年”活动的通知》(吉高教〔2023〕3号)要求,为贯彻落实高教处“四不两直”工作部署,学校定于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9日(教学周第11-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领导干部听课情况
学校党政领导、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教研室及实验室主任根据《通化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开展听课活动,要全面深入教学一线,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期中教学工作自查总结报告
各院部教学质评工作小组对本学期期中教学工作进行自查,主要内容为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清单、院部教学工作总体运行,以及师生座谈会意见汇总及解决措施。
其中院部教学工作总体运行须包括: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本学期开学以来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院部领导干部、教学质评工作小组听课情况;教材工作开展情况(教材选用情况分析,重点是马工程教材选用情况、教材质量分析;教材应用效果分析,教育教学过程中教材的使用情况及效果评估);申请课堂教学质量达标认定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的举措及成效等。
(三)网上评教
网上评教主体由三部分构成:学生评价(权重占40%)、同行评价(权重占30%)、专家评价(权重占30%)。学生评价由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统一设置、学院自行组织学生评教;同行评价及专家评价由学院单独设置并组织相关领导及教师进行评教。
本次网上评教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24日,请各教学院部提醒本院部教师、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工作。
(三)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
各教学院部及时向班级教学信息员收集本学期有关教师教学状态、学生学习状态、教学建议等信息,形成“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清单”,清单中包括反馈时间、方式、问题、建议等内容。
(四)师生座谈会
各教学院部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全面了解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困难和需求,认真听取师生的意见与建议,做好记录并汇总,座谈会提纲由各教学院部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二、材料提交及时间要求
1.各院部教学质评工作小组对本学期期中教学工作进行自查。自查总结报告格式内容参照附件1。
2.各院部积极落实院部领导干部、质评工作小组听课等工作,并以新闻报道的方式于11月20日前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宣传。
3.各院部材料统一由教学秘书提交。2023年11月20日16:30前,上传自查总结报告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https://thnuzlc.mh.chaoxing.com/)左侧菜单栏中院部工作台的“院部材料袋”-“期中自查总结”处。
附件1《 学院(部)期中自查总结报告》
附件2《通化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件3《通化师范学院听课记录》
附件4 《同行(专家)评教范围操作指导》
联系人: 张 馨 665623
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