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吉纪发〔2020〕5号)要求,推动我校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核查纠正,严肃查处问责,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严守职业操守,引领社会风气。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副处级以上干部中下列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
1.违规参与经营管理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业态(详见附件1)问题;
2.违规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业态,违规获取高额利息问题;
3.利用职权为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业态违规违法经营、获取不当利益充当“保护伞”问题;
4.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干扰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业态正常经营管理问题;
5.插手、干预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业态涉法涉诉案件问题;
6.其它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
三、整治时间
2020年6月至10月。
四、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
组织动员相关人员对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公职人员牵涉“小额贷”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详见附件2)。实行“零报告”制度,没有牵涉“小额贷”问题的,也要报告。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将《报告表》统一报送到纪委办公室(行政楼405室)。
(二)甄别核实
结合日常监督掌握情况,对公职人员填报的《报告表》进行审核,并按照上级要求对填报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参与经营管理或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业态情形的,进行精准甄别,明确其性质,做好分类处理。
(三)严肃处置
对调查摸底和甄别核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从中排查问题线索;加强对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线索排查。对收到和排查中发现的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区分不同情况,综合运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谈话函询、审查调查等方式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置。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五、组织实施
(一)保证工作力量。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校内各单位为成员,共同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坚持实事求是。集中整治工作既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排查发现和有效解决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突出问题,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做到精准甄别、精准排查、精准定性。
(三)注重整治效果。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区分不同情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违纪违法问题作出精准处置,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及时沟通情况。集中整治工作中,各单位要加强与校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沟通,遇有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附件: 1.小额贷款公司类地方金融业态情况
2.公职人员牵涉“小额贷”情况报告表
中共通化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